上海药审中心发布药品上市后变更问答第7期
药解答丨药品上市后变更问答(第7期)

摘要
2026年7月31日,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发布《药品上市后变更问答(第7期)》,针对药品上市后变更中的常见技术问题给予解答。内容涉及变更分类、研究验证要求及申报程序等,为持有人提供操作指引。该问答未明确截止时间,适用于所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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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变更管理是注册与质量部门的日常高频工作,该问答提供官方口径,有助于企业合规操作,减少发补风险。建议相关岗位及时研读并对照内部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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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问答,我们关注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

问题1
某洗剂拟在药品处方中增加未在原料药平台登记的芳香剂(薄荷香精),薄荷香精用量为处方量的0.8%。应如何开展变更研究验证及申报工作?
答复建议:(1)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 年第56 号)附件3-可免登记的产品目录,香精、香料类可不按照146 号公告要求进行登记备案。(2)《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四、变更制剂处方的辅料”项下中明确“一般来说,辅料种类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着色剂和矫味剂的变更除外”。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改变着色剂、矫味剂的种类或增加其用量,用量一般小于处方总重量的2%(w/w),所用着色剂、矫味剂应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要求,该变更不影响规格之间的差异、不影响儿童用药的口味顺应性、不会导致潜在安全性问题等属于中等变更。
本品为洗剂,药品处方中增加芳香剂(薄荷香精),薄荷香精用量为处方量的0.8%,考虑到风险较低,建议参考上述指导原则“四、变更制剂处方的辅料(二)中等变更”中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情形要求进行研究验证和申报。

问题2
某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变更辅料油酸钠,拟在F型油酸钠基础上增加B型油酸钠。经对比变更前后油酸钠质量标准,钠含量和油酸含量限度均发生变化,是否属于辅料种类的变更?
答复建议:油酸钠在处方中作为助乳化剂,属于关键辅料,其任何变更对脂肪乳剂质量都可能产生显著影响。在F型油酸钠基础上增加B型油酸钠,属于《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四、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种类的重大变更情形。
相关答复建议是基于我们目前的科学认知下,对现行政策法规、指导原则等的认识和理解,仅供参考,不作为政策法规、指导原则最终解读。
供稿:审评改革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