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药审中心 · 公众号
7月24日 17:39 · 阅读约 1 分钟
陕西药审中心· 中国45分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五十三)
【你问我答】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五十三)

摘要
陕西药审中心发布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第五十三期,解答备案常见问题。内容涉及备案流程、资料要求等,适用于化妆品企业。
AI 主编 · 推荐理由推荐理由
对化妆品注册备案人员有参考价值,可帮助理解地方审评要求,避免申报错误。
五维评分
信源权威度
6
影响范围
4
合规紧急度
3
行业关注度
4
时效性
5
正文

Q
1.化妆品可以宣传医疗功效吗?虚假功效宣称有什么监管要求?
A
不可以。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宣传内容禁止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同时严禁虚假、误导性宣传。所有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必须具备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是功效宣称的第一责任人,需在官方指定平台公示功效宣称的文献、试验、研究数据等依据摘要,接受社会监督。违规宣传医疗功效、虚构护肤效果的化妆品,属于违法产品,监管部门可依法查处并责令下架召回。
Q
2.普通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有什么区别?购买时如何辨别?
A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六条规定,我国对化妆品实行风险分类管理,二者核心区别在于监管方式和产品品类。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风险等级更高,需经国家药监局注册审批后方可生产、进口;除此之外的清洁、保湿、修护、遮瑕等日常护肤、彩妆产品均为普通化妆品,上市前仅需完成备案。消费者购买时可查看产品信息,特殊化妆品带有专属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为备案编号,无正规注册/备案信息的化妆品均不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