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E发布NAMs先锋计划,类器官/器官芯片有望成为注册支持性数据
CGT等创新药企迎来"减负"信号:CDE发布NAMs“先锋计划”,类器官/器官芯片等新方法有望成为注册申报提供支持性数据

摘要
2026年9月,中国CDE启动新方法(NAMs)先锋计划,旨在推动类器官、器官芯片等新技术在药物非临床评价中的应用。传统动物试验模式已难以适配CGT等先进疗法研发需求,该计划拟将NAMs纳入注册申报支持性数据体系,为创新药研发提供更具转化价值的评价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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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T及创新药企应密切关注该计划实施细则,提前布局类器官/器官芯片方法的验证与标准化工作,为未来注册申报中采用NAMs数据做好准备,抢占监管科学应用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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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药物创新飞速发展,先进疗法不断涌现,传统的动物试验模式已不能完全适配创新药的研发需求。为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类器官/器官芯片等新方法(New Approach Methodologies,NAMs)的研究、验证和在药物研发中的应用,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推进新方法(NAMs)研究和应用试点计划(“先锋计划”)》,并于2026年9月29日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落实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要求,服务“十五五”期间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类器官/器官芯片等新方法(New Approach Methodologies,NAMs)的研究、验证和在药物研发中的应用,现药审中心在非临床研究和评价领域启动“推进新方法(NAMs)研究和应用试点计划(‘先锋计划’)”。
一、背景
药物创新飞速发展,先进疗法不断涌现,传统的动物试验模式已不能完全适配创新药的研发需求,主要体现在:1. 种属差异影响动物试验结果向人体外推的准确性;2.传统动物试验周期长、成本高、通量低,难以满足创新药快速研发的需求;3.动物保护日益受重视,全球监管机构均大力推进“3R”原则(减少/优化/替代)的实施。
“先锋计划”中的新方法(NAMs)是指不依赖传统动物试验,以人类生物学相关性为导向的创新方法,包括体外(类器官、器官芯片等)、计算机模拟、化学(in chemico)、离体、体内(低等发育生物)和其他创新方法,以及这些方法的结构化组合,旨在减少/优化/替代传统动物试验,更快获得同样或更能预测人类反应的数据,为监管决策提供信息。NAMs的提出,有望从科学层面弥补传统实验动物与人的种属差异缺陷,补齐现有评价手段的短板,提升非临床研究结果向临床外推的准确性。
尽管NAMs的应用是药物非临床评价的必然趋势,但目前其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技术成熟度有限、行业标准与监管指南缺失、数据生态薄弱等。为破解上述瓶颈,推进NAMs的研究、验证和应用,为未来构建更加科学、灵活、适配创新药发展的非临床评价体系积累经验,药审中心启动“推进新方法(NAMs)研究和应用试点计划”,即“先锋计划”(Propel Innovation and Operation of NAMs to Enhance Efficiency in R&D, PIONEER),提供与药审中心互动的路径和框架,搭建“产、学、研”与“监”沟通交流平台,以期达到以下目的:1.促进NAMs的开发、验证和在药品注册中的应用;2.鼓励开发用于传统非临床评价方法未能满足的评价需求的NAMs;3.鼓励机构间合作,提高NAMs开发效率,促进资源整合;4.实现监管与业界共频,积累数据和经验,推动技术创新与监管科学协同发展,为后续建立NAMs验证和科学应用的监管体系奠定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为了推进“先锋计划”的顺利实施,药审中心制定了《推进新方法(NAMs)研究和应用试点计划(“先锋计划”)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推进新方法(NAMs)研究和应用试点计划(“先锋计划”)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推进新方法(NAMs)研究和应用试点计划(“先锋计划”)实施框架》(以下简称《实施框架》),详细介绍了申请加入“先锋计划”试点工作的方法和资料填报要求,供有意向的申请人参考。
“先锋计划”项目的核心内容,是由申请人(药品注册申请人和/或NAMs开发机构)通过沟通交流途径递交《申请表》《实施框架》,与药审中心就非临床评价中计划或已实施的NAMs研究对拟定应用场景的支持性和/或相关方法学验证计划进行讨论。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时,可申请加入本试点计划:
情形1:计划或者已将NAMs应用于药物的非临床评价,并将相关研究数据作为药品注册申请的支持性数据;
情形2:NAMs开发机构申请方法学验证。
有关申请资格的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申请资料的填写要求详见《实施框架》。本计划相关文件不涉及特定NAM(s)的验证数据包的具体要求,所需验证数据包的要求会根据NAMs的应用场景不同而异。

被纳入“先锋计划”情形1的项目,药审中心将采取“早期介入、及时沟通、全程跟踪”的工作模式,与申请人保持密切沟通交流。被纳入“先锋计划”情形2的项目,药审中心将根据需求,与申请人共同确定验证方案,后续以申请人为主体,按计划开展相关验证工作;完成验证并符合要求的新方法,申请人即可在后续药物研发项目中用于该应用场景,无需重复验证。
三、组织与实施
药审中心成立专项工作组,以确保“先锋计划”的顺利实施。
申请人基于自愿原则通过沟通交流途径,申请加入“先锋计划”试点工作。参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提出I类沟通交流会议申请。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交《申请表》和《实施框架》。药审中心专项工作组和相应适应症团队将对是否同意其纳入“先锋计划”进行评价。
试点工作招募期为5年。对于符合纳入标准的项目,经评价拟同意纳入“先锋计划”后,药审中心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法或品种将纳入“先锋计划”。
四、说明
“先锋计划”相关文件是基于现有经验制定,在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将评估该工作机制的适用性,根据实际申请情况和积累的经验,适时优化申请流程,完善申请和纳入要求。

本申报指南旨在介绍“先锋计划”试点工作以及申请人申请加入本计划的具体方案和流程。
纳入“先锋计划”的相关品种应同时依据现行规定和工作程序开展申报及注册工作。
一、申请与纳入
本计划旨在推进新方法(New Approach Methodologies,NAMs)的研究、验证和在药物非临床评价中的应用。
应用场景(Contexts of Use,COU)是指NAMs在药物评价中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目的。COU定义了NAMs使用的边界,是NAMs验证和应用的基础。申请资料中,应完整且清晰地描述COU。
验证(Validation)是指一个确立某一方法用于特定COU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相关性的过程。验证对NAMs的标准化及其在药物研发中广泛应用至关重要。NAMs的验证内容和要求是基于风险,由其拟定的COU以及作为药品注册支持性证据的权重所确定。
(一)申请资格及纳入标准
根据申请所涉及的内容,本计划的申请人可以是药品注册申请人和/或NAMs开发机构(以下称申请人)。
当所涉及的研究内容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申请加入本试点计划:
情形1:计划或者已将NAMs应用于药物的非临床评价,并将相关研究数据作为药品注册申请的支持性数据
纳入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1.计划/已将特定的NAMs应用于某个药物的非临床评价;
2.申请涉及的NAMs具有明确的COU,预期目的科学合理,与拟解决的问题相匹配;
3.申请涉及的NAMs具备可实施性,且具有一定稳健性和可重复性;
4.已有的NAMs验证数据包(应用场景、技术表征及人类生物学相关性分析等)应能初步确立NAMs用于拟定COU的可靠性、准确性和相关性,且计划/已开展的NAMs研究可支持对该药物作出相应的监管决策。
由于情形1与药品注册申请相关,其申请人通常是药品注册申请人,也可以由药品注册申请人与NAMs开发机构联合申请。
情形2:NAMs开发机构申请方法学验证
纳入标准(需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1.拟验证的NAMs有明确的COU,预期目的科学合理,与拟解决的问题相匹配;
2.拟验证的NAMs具备可实施性,且具有一定稳健性和可重复性;
3.已有的NAMs验证数据包应能初步提示NAMs用于拟定COU的可靠性、准确性和相关性;
4.拟开展验证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具备可实施性。
情形2的申请人,可以是开发NAMs的药物研发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等。鼓励多方联合申请,通过联合专家力量和集合资源加速NAMs的标准化和科学应用;联合申请的各个机构均应对拟申请的NAMs具有一定研究和验证基础。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基于自愿原则向药审中心提出申请加入“先锋计划”。不申请加入“先锋计划”的药品注册申请人也可以按照常规途径伴随品种申请提交NAMs相关资料,用于支持其药品注册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申请人之窗,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提出I类沟通交流会议申请,申请加入“先锋计划”。提交沟通交流会议申请时,需在“会议目的”和“其他情况说明”项下备注填写“先锋计划申请”。需注意的是,提交申请加入“先锋计划”的沟通交流会议时,沟通交流中不应合并其他事项。“先锋计划”申请的过程及结果不影响药品按常规途径提交的沟通交流或注册申请。
(三)申请资料
所有申请均需填写并提交《推进新方法(NAMs)研究和应用试点计划(“先锋计划”)申请表》和《推进新方法(NAMs)研究和应用试点计划(“先锋计划”)实施框架》,具体的研究或验证报告以附件的形式在实施框架中提供。
每项申请只能包括1个COU,随着数据的积累,申请人可提交新的申请,用于扩展合适的COU。对于符合情形1且已纳入“先锋计划”的项目,如果在研发推进过程中,形成对方法学验证并扩展到情形2的诉求,应提交新的申请,并在《实施框架》的相应位置提供相关品种信息。
除此之外,如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资料用以支持申请,也可一并提交。
(四)数据质量要求
应建立与拟定COU相匹配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参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的相关原则开展研究。提交的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可溯源,并保留原始数据备查。
二、项目的实施
药审中心专项工作组和相应适应症团队将基于NAMs的COU,综合药物非临床评价需求、方法学成熟度以及申报资料对拟定COU的支持性等多个因素,对其是否能纳入“先锋计划”进行评价,必要时将召开专家咨询会。对于COU系解决非临床评价特定问题(尤其是能弥补现有非临床评价手段的不足,提升非临床试验的预测准确率的情形)、具有一定开发和验证基础的较成熟的NAMs,优先考虑纳入。对于不用于支持监管决策(如先导化合物筛选)的NAMs,不在本次试点范围内。
对于拟纳入“先锋计划”的项目,药审中心将在药审中心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对该项目进行编号,发布纳入信息,包括品种名称(仅情形1)、申请人、NAMs名称、应用场景等。对经评价未予纳入的申请,药审中心通过沟通交流书面告知未予纳入的主要原因;申请人补充完善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被纳入“先锋计划”情形1的项目,药审中心将采取“早期介入、及时沟通、全程跟踪”的工作模式,与申请人保持密切沟通交流;及时评价已开展的NAMs研究数据对该药物作出相应的监管决策的支持性。申请人应伴随药物开发进程持续提交相关非临床/临床研究数据,以进一步评价NAMs用于该COU的适用性和临床相关性。
被纳入“先锋计划”情形2的项目,药审中心将根据需求,与申请人共同确定验证方案,后续以申请人为主体,按计划完成相关验证工作,必要时启动联合验证或第三方验证。经过验证并符合要求的新方法,申请人即可在后续药物研发项目中用于该应用场景,无需重复验证。
当项目被纳入“先锋计划”后,将由药审中心与申请人共同商定一份初步的、里程碑式的沟通交流计划,包括沟通目标和大致时间预期等。随着研究的推进,申请人需及时更新实施框架中的相关内容。实施框架将成为该项目的信息档案,用于药审中心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及时高效地跟进以及申请人与药审中心及时开展沟通交流。
三、其他工作安排
自“先锋计划”正式发布启动之日起,之后5年为申请人可提交申请的时间。申请时间截止后,药审中心将不再接受加入“先锋计划”的申请。期间,药审中心将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对外发布已通过验证的NAMs方法清单、典型案例以及关键技术要点。在5年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完成审评的品种或验证的方法,将按原计划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图 “先锋计划”整体实施框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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