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监 · 公众号
10月13日 14:45 · 阅读约 2 分钟
广东药监· CN精选73分
国家药监局:莲心胶囊等9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
提醒!购买这9种药不需要处方了

摘要
2026年10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依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将莲心胶囊等9个品种由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转换后,上述品种可在药店等渠道凭消费者自行判断购买使用,相关企业需同步完成说明书、标签等合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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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转OTC直接影响品种的市场准入路径和销售模式,生产企业需关注说明书修订、标签更换及渠道布局调整的时间节点,商业公司也需提前准备备货与陈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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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业关注度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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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正文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
《关于莲心胶囊等9个品种
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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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莲心胶囊等
9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
(2026年第98号)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莲心胶囊、筋骨止痛凝胶、清宁丸、芪药消渴胶囊、芩暴红止咳颗粒、琥珀安神丸、复方大蒜油胶囊、健胃消食口服液和灵精胶囊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见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见附件2)一并发布。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7年6月27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
1.品种名单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药监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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