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建设国际一流医学中心城市
上海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发布!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上海和国际一流医学中心城市(附解读)

摘要
2026年8月3日,上海市发布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提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上海和国际一流医学中心城市。规划涵盖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医学科技创新、中医药发展等重点任务,并附有官方解读。该规划为未来五年上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指明方向,对药械企业市场布局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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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将影响上海地区药械准入、采购及创新支持政策,相关企业应关注后续配套细则,调整区域市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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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上海和国际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目标,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设高质量现代化健康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到2030年,以健康为导向的转型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富有韧性的卫生健康服务和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高,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领跑突破,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持续深化,人均预期寿命保持全球城市前列,大力推动人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提高,成为全球一流健康城市、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之一。
专栏1 “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指标 | |||||
序号 | 分类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30年 | 属性 |
1 | 健康水平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48 | 预期性 |
2 | 婴儿死亡率 | ‰ | <3.5 | 预期性 | |
3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6.5 | 预期性 | |
4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9 | 预期性 | |
5 | 资源配置 | 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 张 | 7.5左右 | 预期性 |
6 | 千人口执业医师数 | 人 | 3.7 | 预期性 | |
7 | 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5.4 | 预期性 | |
8 | 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 | 1/10万 | 5.6 | 预期性 | |
9 | 服务能力 | 签约重点人群组合内就诊率 | % | 80 | 预期性 |
10 | 达到国家提升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可诊疗中医病种数 | 个 | 40 | 预期性 | |
11 | 人工智能+卫生健康应用场景在医疗机构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
12 | 医疗保障 | 职工医保住院多层次医疗保障水平 | % | >85 | 预期性 |
13 |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多层次医疗保障水平 | % | >75 | 预期性 | |
14 | 医学科创 | 新增国家医学中心(含中医类) | 家 | 4 | 预期性 |
15 | 新增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家 | 3—5 | 预期性 | |
16 | 科研项目、成果转化和临床试验的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5%以上的医疗机构 | 家 | 6 | 预期性 | |
17 | 韧性安全 | 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 | 分钟 | ≤11 | 预期性 |
18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覆盖率 | % | 98 | 约束性 | |
二、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一)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把健康优先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全过程,建立健全目标统一、政策衔接、信息联通、监管联动的卫生健康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更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深入推进健康上海行动,全域开展全国健康城镇创建。
(二)推进健康服务和保障体系转型。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公众协同联动的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全流程健康管理。完善以健康为中心的保障机制,将部分预防性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基于家庭医生制度的按人头付费方式,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健康管理作用。
(三)健全重大疾病防治机制。聚焦重大慢性病,深入推进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推进早筛早诊早治,促进精准预防干预、多学科治疗、接续性康复服务、长期随访管理等全过程有效衔接。推行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慢性传染病共筛共防共管新模式,提升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推动实现终结艾滋病、结核病流行目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各街镇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深入推进“智慧接种2.0”建设。
(四)普及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实施健康科普专项计划。集中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科普优质资源,加快建设健康科普发布权威平台。建设人工智能赋能的精准化健康教育应用场景。健全健康行为监测评估体系,构建动态更新的居民健康画像,实施居民健康积分奖励制度。实施合理膳食行动与国民营养计划,开展健康体重管理行动,持续实施控烟行动。打造全职业人群职业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职业健康风险危害识别、监测评估和风险预警能力。
(五)稳定提高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加强多源数据融合应用,形成支撑健康预期寿命研究和测算的高质量数据集,加强健康预期寿命常态化监测和评价。充分开展数据挖掘,强化循证决策,分析各类疾病、伤残、环境和行为等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实施科学化、精准化的健康干预策略,推动人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提高。
三、优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六)构建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深化“便捷就医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强上海市医疗服务监测与评价系统建设。完善院内、院际多学科协作常态化机制,以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为患者提供门诊、住院、检查、康复“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深入推进免陪照护服务。加强急诊重症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托“上海药店”平台提升市民获取药品、药店、药师等信息服务的便捷度。
(七)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开展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加强生育力保护,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发展医育结合服务,持续优化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围绕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开展“五健”公共卫生行动。深入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优化生育保险待遇政策,合理调整保障标准,提升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实现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无自付”。加强镇痛分娩和辅助生殖技术医疗费用保障。
(八)强化老年人群健康服务。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口腔、听力等健康促进行动,强化科技赋能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加大老年常见慢性病、心理健康问题干预,强化认知功能障碍人群防治康复一体化服务。加强对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的扶助关怀。实施医养结合促进行动,加强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
(九)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强化政府部门、社会、家庭、个人协同,构建资源配置合理、服务网络融合、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有效支撑公众心理健康自主管理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精神心理管理中心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衔接递进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预防引导,促进心理问题早期识别、干预和康复。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与普及。
(十)大力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建设全市康复学科体系和康复专科联盟,推进市—区—社区三级临床康复服务深度融合。支持建设国家中医康复中心,推动各区完善区域康复服务网络。支持医疗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展先进康复医疗器械研发,扩大智能康复设备在居家养老、残疾人居家照护等场景的应用。
四、完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十一)持续提升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能级。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含中医类),新增一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国家中医领先专科,加快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医学中心作用,形成一批国际领先的诊疗技术和标志性研究成果。聚焦重点病种,支持高水平医院内涵式建设和临床诊疗能力提升。加强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协同合作,强化防治结合。三级医院聚焦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加强转诊会诊和住院服务,逐步酌减常见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引导优势学科向郊区院区倾斜,优化多院区学科布局、推动错位发展。
(十二)深入实施强基工程。强化社区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功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与设施设备配置,因地制宜开展服务站、村卫生室布局与建设。以社区基本诊疗病种清单为基础,实施社区筛查、全科诊疗、精准转诊、社区康复护理、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全流程、全专结合的诊疗服务。持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和服务质量,制定功能社区签约服务包,探索建立多元化签约服务包支付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细化运行管理,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强化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对基层实践基地的带动作用。建立社区全科医生能力评估和岗位培训机制。
(十三)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各区建立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市级医院与医疗集团组成紧密型医联体,进一步完善市级和区属医疗机构高质量合作机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负责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按照联合、整合、转型要求,“一区一策”推动区属医院改革,强化区属医院在市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二级医院常见病诊治能力建设,拓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深入推进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鼓励各区推动部分区属医院向康复、护理医疗机构转型。
五、强化医疗卫生资源统筹规划
(十四)健全医疗卫生资源规划机制。建设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区域分类调控和动态跟踪机制,实施适度增长区(千人口核定床位低于6.5张)、严控增长区(千人口核定床位6.5—7.5张)、资源饱和区(千人口核定床位超过7.5张)分类管理。市、区两级医疗机构新增床位原则上布局在适度增长区。
专栏2 建设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决策支持系统 整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与运行、人口、健康与疾病等统计数据,叠加空间地理数据,建立资源预警→需方流向分析→供方分级诊疗成效监测→监管方政策模拟沙盘的反馈链路,实现“规划一张图、布局一盘棋”。建立数据质量监控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
(十五)科学调控医疗卫生资源规模。建立规模约束和统筹平衡机制,强化对公立医院床位配置的引导和约束。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区域)原则上不增加公立医院一般治疗床位。建立市区协同、增减联动的床位管理机制,市级医院郊区院区基建项目床位有增长的,须在中心城区院区缩减一定比例的床位。
(十六)完善资源利用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公立医院运行监测评价机制,结合国家公立医院绩效监测、承担重大战略任务、落实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医疗质量、运营效率与安全等方面,开展医疗资源利用监测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开展区域重大慢性疾病、居民健康状况动态监测,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科学性、适配度和精准性。
六、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中西医协同发展
(十七)加强中医药服务高地建设。建设1—2家国家医学中心(中医类),按照国家要求申报建设新一批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国家中医领先专科。建设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开展市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启动新一批市级“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建设国家、省级中医康复中心、国家老年中医药健康中心和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依托国际标准化组织传统医药技术委员会,探索建立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国际医学教育等国际标准。持续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十八)强化中医药学术传承与科技创新。建设海派中医传承创新平台,申报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完善中医药临床研究体系,促进人用经验向临床证据转化,支持疗效确切、特色优势明显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及名老中医方开发转化为中药新药。完成一批中医药院内制剂可转化品种概念验证。深入推进智慧中医建设,推动中医医疗数据融合创新和海派名医智慧化活态传承,建设基于数字孪生的名中医智能化诊疗大模型,打造中医智能诊疗、慢性病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应用场景,开展“中药安心达”系统升级改造。
(十九)深化社区中医药主阵地建设。普及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构建重大慢性病中医药全程健康服务规范和管理模式。持续推进中医馆、中医阁能力提升,扩大中医名医、名方、名技在社区的应用。推进海派中医文化传播行动,打造一批中医药与都市旅游、美丽乡村建设融合的中医药文化特色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