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公众号
10月8日 19:06 · 阅读约 2 分钟
蒲公英(公众号)· 中国精选67分
国家药监局公示9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
9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

摘要
2026年10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非处方药转换公示,涉及莲心胶囊、筋骨止痛凝胶、清宁丸、芪药消渴胶囊、芩暴红止咳颗粒、琥珀安神丸、复方大蒜油胶囊、健胃消食等9个品种,拟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可提出意见建议。转换后相关品种说明书、标签需相应修改完善。
AI 主编 · 推荐理由推荐理由
处方药转OTC直接影响企业产品销售渠道与市场空间,OTC可自行在药店购买,销量通常显著提升。建议相关企业密切关注公示进度,提前布局说明书修订与市场推广方案。
五维评分
信源权威度
8
影响范围
6
合规紧急度
6
行业关注度
6
时效性
7
正文
一、通知原文: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莲心胶囊、筋骨止痛凝胶、清宁丸、芪药消渴胶囊、芩暴红止咳颗粒、琥珀安神丸、复方大蒜油胶囊、健胃消食口服液和灵精胶囊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品种名单如下: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7年6月27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平台内容不属于药品广告范畴。所涉药品信息仅作客观陈述,不具备商业推广属性。
本平台发布内容仅代表作者基于专业认知的学术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组织及本公众号立场,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指正。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蒲公英Oury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