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药检院院企联合公开招聘4人

摘要
来源:广西药监局编辑:无名摘要:2026年10月21日,广西药监局发布了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院企联合引进人才公开招聘公告,计划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使用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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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成立于1953年,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包装材料容器产品检测中心、广西—东盟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口岸药品检验所,是全区唯一自治区级法定药品检验机构和唯一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历经七十多年,现已发展为技术力量雄厚、专业学科较齐全、实验设施完备、业务管理规范,具备承担药品、化妆品、药品包装材料、生物制品、洁净环境技术监督、技术仲裁检验的省级综合性检验研究机构。
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西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人才小高地、青蒿素及小分子化药创新联合体、中药民族药研究开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创新联合体等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
现有在职职工181人,高级职称73人,中级职称65人。博士2人,硕士97人。有国家药典委员1人,二级教授1人,国家境外药品GMP检查员1人,国家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GMP、GCP、CMA、CNAS等专家6人,硕士生导师11人。
积极承担国家、自治区部署的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评价性抽验、风险监测、应急检验、案件查办等任务。连续多年在国家药品抽检和化妆品抽检工作中获得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
近年来,聚焦医药产业发展难题,助推“产学研”深度融合,承担国际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20余项,其中重大项目10项。优化营商环境,主持广西名优品种的标准研究工作。起草三金片、乳酶生等数十个品种标准收载入《中国药典》。积极参与国家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十四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承担《中国药典》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品种起草、修订、复核工作。参与《广西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广西壮药质量标准》《广西瑶药材质量标准》《广西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广西海洋中药材标准》等编撰与出版工作。
深化中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东盟及“一带一路”倡议。多次举办中国—东盟传统药物相关研讨会,加强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对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大宗药材肉桂、血竭、槟榔、鸡血藤、豆蔻等展开研究,就中药(传统药物)合作达成系列意向。引进越南籍杰出青年科学家入桂驻院工作。承担中国—东盟合作基金项目,这也是首个获批的中国—东盟合作基金传统药项目。与澳门相关部门合作,联合构建“质控+中药材+药食同源商品”跨境电子交易供应链平台。
二、招聘岗位
本次院企联合引进人才计划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使用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引进人才、引才企业签订《三方聘用专项协议》。引进人才全职派驻在引才企业(详见《引才企业简介》(附件1))从事科技研发、产品开发和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等工作。入企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三、人才待遇及工作安排
(一)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引进人才与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办理编制使用、入编登记、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业务。
(二)薪酬待遇。服务期间,按照事业单位拟聘任岗位标准确定基本工资。在引才企业工作期间绩效薪酬按照《三方聘用专项协议》执行,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具体待遇电话咨询引才企业。
(三)考核管理。引进人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实行“双向选择”,可自愿选择留在引才企业或者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也可以选择延期一次,继续服务企业不超过3年。自主选择在合作企业工作或调离、辞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在1个月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出编手续,由编制部门收回事业编制。选择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调整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相应岗位。
(一)报名方式
1.本公告为长期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定期分批启动考核、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2.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接收电子邮箱:gxyjsrs@163.com。应聘者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邮件名及附件名均统一命名为“引进人才+姓名+企业及岗位”的格式。如因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