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第18期失信结果
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失信”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第18期)

摘要
受国家医保局委托,价格招采指导中心汇总截至2026年7月1日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失信」和「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名单并公告。自2025年三季度起,失信等级评定依据新规执行,本期为新规适用后的第18期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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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应定期核查自身在各省信用评价中的等级状态,「严重失信」将面临挂网限制、医保定点资格影响等实质后果。BD合作及市场准入尽调亦需关注交易对手的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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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注1:《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自2025年第三季度起执行,“严重失信”及“特别严重失信”等级按2025版标准评定,“严重”及“特别严重”等级按2020版标准评定。
注2:云南集业药品有限公司、江西志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翔林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诚屹进出口有限公司、广东鑫宏源药业有限公司、昆明鑫生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安徽和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汕尾星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振康医药有限公司、茂名市康特医药有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已纠正失信行为,失信等级清零。
注3:价格招采信用评级主要依据行贿金额、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比如,累计行贿金额1万元以上为“失信”,累计行贿金额50万元以上为“严重失信”,累计行贿金额100万元以上为“特别严重失信”。
注4: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可采取提醒告诫、提示风险、披露失信信息,直至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或全部药品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比如,对“严重(失信)”评级企业,采取取消涉案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对“特别严重(失信)”评级企业,采取取消其所有产品在本省(涉案产品全国范围内)的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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