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措并举推进新版医疗器械GMP平稳落地
各地药监在行动|聚力攻坚 助推新版医疗器械GMP平稳落地(二)

摘要
2026年11月1日新版医疗器械GMP将正式施行。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提前谋划、全面部署,出台专项实施方案,分四个阶段压茬推进,强化生产质量监管,确保新规平稳落地,守护群众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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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医疗器械GMP是年度监管重点,内蒙古以分阶段方式推进落地,对在当地设厂的企业有直接合规影响。生产企业应关注实施时间表,对照新版要求查漏补缺,避免因过渡期准备不足导致产能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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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内蒙古:四个阶段压茬推进 严把生产质量关
2026年11月1日,新版医疗器械GMP将正式施行。为守护群众用械安全,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提前谋划、全面部署,出台专项实施方案,多措并举推动新规平稳落地。
新版医疗器械GMP发布后,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培训、自查整改、全面实施四个阶段压茬推进。通过组建专项工作组、开展政策宣讲与上门帮扶,引导企业吃透新规要点;督促企业对照标准全面自查整改,升级质量管理体系;过渡期精准帮扶重点企业、重点品类;新规实施后严格落实新标准检查,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将持续强化协同监管、跟踪督导,常态化防范化解生产质量安全风险,以高标准监管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守护群众用械安全。
湖北:细化工作举措 推动规范化转型
近期,湖北省药监局结合湖北省医疗器械产业分布、企业类型等因素,先后在鄂西南、鄂西北、武汉、江汉平原、鄂东地区组织召开新版医疗器械GMP实施工作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存在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疏通堵点难点,实现监管指导精准下沉、企业交流就近开展、疑惑问题现场解答,打通新规落地“最后一公里”。
会议对下一步常态化推进新版医疗器械GMP实施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一要提高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器械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主体意识,严格对标新版医疗器械GMP各项要求,细化整改提升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迭代升级。二要精准施策,破解行业难题。聚焦企业转型共性、个性难点问题,持续开展政策宣讲、条款解读和技术帮扶,靶向打通新规实施堵点,助力企业高效完成合规改造。三要守牢底线,强化动态监管。开展生产许可核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时,同步评估企业执行新版医疗器械GMP情况,督促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重点紧盯集采中选、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督促企业逐项整改到位。四要协同联动,凝聚共治合力。健全监管部门、技术机构与生产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同向发力,全方位、全链条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保障新规平稳落地、有效施行。
青海:靶向施策补齐短板 全力攻坚新规贯彻实施
近日,青海省药监局依托国家药监局柔性引才帮扶机制,邀请多省资深专家授课,举办新版医疗器械GMP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今年以来,青海省药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省、市(州)两级联动推进机制,压茬推进新版医疗器械GMP宣贯实施工作。一是分层分类、精准施训,实现宣贯培训全覆盖。累计开展5轮次培训,参训470余人次,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培训覆盖率均达100%。二是压茬推进、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完成自查整改。全省相关生产企业自查覆盖率100%,整改完成率80%。以“一企一档”跟踪进度,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落实。三是借智引力、以查代训,着力提升监管实战能力。现场带教,将飞行检查、模拟检查、帮扶检查统筹实施,安排省级检查员全程参与,在真实检查环境中提升实战能力。四是建章立制、夯实长效,构建新版医疗器械GMP实施制度保障。出台多项配套制度文件,为新规落地筑牢制度支撑。
下一步,青海省药监局将紧盯9月30日前企业全面完成整改并实现体系稳定运行、11月1日新版医疗器械GMP正式施行两个关键节点,持续跟踪企业整改进度,强化关键岗位履职监督。自11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版医疗器械GMP开展生产许可核查和各类监督检查,2027年内完成全覆盖检查,将实施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与分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新版医疗器械GMP在青海全面落地见效。
来源/ 综合整理自各省(区、市)药监局微信公众号
新媒体编辑:李佳欢
审核:董倩
统筹策划:何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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