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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 08:00 · 阅读约 1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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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第一批基层病种
按病种付费 3.0版第一批基层病种

摘要
国家医保局近日正式發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推荐第一批基层病种,涵盖DRG基层病组31个、DIP基层病种127个,供各地参考使用。基层病种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的常见病、多发病,旨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诊疗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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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直接影响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与用药行为,药企需关注基层市场准入变化及处方流向。建议市场与注册团队跟踪地方落地细则,评估对基层渠道及产品准入策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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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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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正文
近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推荐了第一批基层病种,包括DRG基层病组31个、DIP基层病种127个,供地方参考使用。
基层病种是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且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
基层病种的核心机制是“同病同付”。也就是说,在同一个统筹地区内,原则上医保部门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收治的纳入基层病种范围的病例,按照同一支付标准结算,从而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就医。实行基层病种“同病同付”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相应承接能力,落实分级诊疗有关要求。
“同病同付”统一的是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患者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仍按照现行待遇政策享受差别化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与高级别医疗机构相比,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更加方便,报销比例也更高。
现将第一批基层病种予以单行公布,供各界朋友工作中参考。
附件:
1.DRG基层病组(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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