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藿香清胃胶囊等3品种转为非处方药
国家药监局关于藿香清胃胶囊等3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

摘要
2026年8月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将藿香清胃胶囊等3个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说明书和标签的修订,并按规定进行备案。此举旨在方便患者购药,同时要求企业加强不良反应监测。
AI 主编 · 推荐理由推荐理由
处方药转OTC将影响相关企业的市场策略和注册事务,持有人需及时修订说明书并备案,建议相关企业关注具体品种名单及时间要求。
五维评分
正文



7月3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藿香清胃胶囊等3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7年4月28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原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藿香清胃胶囊等3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
(2026年第71号)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藿香清胃胶囊、虚汗停胶囊和消食理气颗粒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见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见附件2)一并发布。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7年4月28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6年7月29日
附件:
1.品种名单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来源:国家药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