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示第八批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审核结果
辽宁增补挂网药品审核结果公示,广东发布医用耗材拟挂网价格

摘要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于2026年9月2日公示2026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八批)资料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本次公示依据《关于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通知》(辽医保规),涵盖申报药品的资格审核、材料完整性审查及挂网价格核定等内容,为医疗机构采购和药企市场准入提供依据。
AI 主编 · 推荐理由推荐理由
省级挂网采购审核结果直接影响药企产品在辽宁市场的准入资格和定价策略,建议在辽布局业务的药企BD和注册部门及时核对审核结果,确认挂网价格和准入状态,避免影响后续招投标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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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辽宁公示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八批)
资料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

辽宁省2026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八批)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于9月2日正式对外公示。本次公示依据《关于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通知》(辽医保规〔2025〕4号)要求开展,涵盖两类符合条件的产品:一是本次增补申报审核合格的产品,二是通过全国联审通办路径申报、符合辽宁省挂网要求的产品,相关企业可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查看具体公示清单,公示期截至2026年9月5日。
根据审核规则,本次仅公示审核合格的产品及对应价格信息,申报未通过的产品将直接转入下一轮次增补,企业可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调整信息后重新提交。对于审核合格的产品,企业需仔细核对公示信息,如发现错误需在公示期内提出。企业提交的时效性证明材料以本次申报截止日2026年8月25日为节点,该日期后过期的材料均认定为有效。
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官方渠道提交申诉,申诉需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对其他企业信息提出异议的需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同步提交证明材料。本次申诉为第一轮申诉,仅支持线上提交无需递交纸质材料,企业名称将做保密处理,申诉内容中无需体现企业信息也无需加盖公章。应答及第二轮申诉安排将另行通知。
规则方面,本次公示仅包含审核合格的产品及价格信息,审核未通过的产品将直接转入下一轮次增补,相关企业可根据不通过原因修改材料后重新申报。审核合格的产品信息企业需认真核对,发现有误需在公示期内反馈。企业提交的时效性证明材料以2026年8月25日(本次申报截止日)为节点,该日期后到期的均认定为有效。
申诉流程上,企业可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进入“药品耗材子系统”,在“药品招标”模块下找到“药品审核结果公示(年度药品增补2026第八批)”栏目,查找对应产品点击右侧【申诉】按钮填写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保存后可在“申诉管理”页面修改,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或撤回。
申诉结果方面,两轮申诉后最终认定有效的,将取消对应产品本次增补资格;第二轮申诉无效且被申诉企业第一轮应答准确的,申诉企业将被记无效记录一次,累计三次将被评定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一般”等级,恶意申诉将被严肃处理。企业需及时关注后续申诉应答通知,逾期未响应的,后果自行承担。
广东公示8月份第1批次全国联审通办
新增挂网医用耗材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

9月2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完成2026年8月第1批次全国联审通办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审核工作,相关拟挂网价格信息正式对外公示,公示期截至2026年9月5日。
本次公示是依据广东省医保局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医用耗材挂网管理优化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申报企业可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通过“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耗材挂网申报-公示信息-联审通办耗材新增挂网(YJHCLSTB24-20260801)”路径查看对应产品信息。
若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申投诉-日常申投诉”模块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反馈材料需逐页加盖公章,内容真实且附合法证明文件,企业需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指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则视为无异议。企业如需咨询,可通过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版式:余远泽
编辑:范晓艳
审核:马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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