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发文:这类医疗器械可豁免DRG、直接结算
医保局发文,这类医疗器械可豁免DRG、直接结算(附清单)

摘要
2026年7月25日,中国国家医保局发布新规,明确部分医疗器械可豁免DRG付费,并实行直接结算。该政策旨在支持创新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减轻医院成本压力。具体清单已随文公布,涉及多个品类。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全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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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器械企业影响重大,需立即核查产品是否在豁免清单内,调整市场准入和定价策略。注册部门应关注后续配套细则,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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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近期,国家医保局连续转发了浙江省医保局《关于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福建省医保局《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十条措施》。


这两份文件均于6月下旬出台,信号很清楚:支持创新耗材的政策方向,正在从政策支持落到实处。集采压价还在继续,但创新管线已然成为了耗材企业弯道超车的核心方向。
创新器械、耗材利好利好政策,
密集落地
近年来,在付费改革下,DRG作为医保控费的重要手段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医院为控制成本而限制创新药品和器械的使用,这也就使得创新药品和器械的推广和应用受到制约。
而本次浙江、福建这两份文件看下来,核心都集中在挂网加速、定价保护、DRG豁免等环节,直接打通创新器械进院通道。
挂网上,浙江措施要求"提升创新药械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效率,办理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福建十条提出"鼓励并支持创新药械产品快速挂网,原则上产品挂网在集中受理后15个工作日完成"。
定价上,福建十条明确"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产品,可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直接给了价格安全期。浙江措施则规定,经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审批的耗材,"按企业承诺价格实行直接挂网"。
而DRG“豁免”是两省差异最大的地方。
浙江措施提出全面落实"三除外"机制: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DRG支付自费率指标,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三个帽子一次性全摘;同时对创新药械清单内产品按不高于2‰比例实施特例单议。
福建十条则要求对合理使用创新医药的病例,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特例单议,"实行按项目付费或调整支付标准",同时商保目录内药品不计入自费率指标和集采可替代监测。
一条制度豁免,一条个案通道,都在回答同一个问题:怎么让医院敢用创新产品。
货款直接结算,
回款这事儿也该解决了!
挂网和定价解决的是"能不能卖"和"卖多少钱",回款解决的是"卖了钱能不能回来"。
如今,集采耗材直接结算已经覆盖大部分省份,部分经销商能30天内拿到货款。比过去半年、一年快了好几个数量级。但非集采耗材的回款周期依然漫长,如果直接结算从集采扩到非集采,经销商垫资的压力将被系统性缓解。
对此,本次两省同时指向非集采直接结算问题。其中,浙江措施明确:集采品种和国谈药品直接结算率稳定保持100%,稳妥推动直接结算改革向非集采产品延伸。
而福建十条虽弱一点,但同样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非集采医用耗材纳入货款直接结算范围。
浙江最直接,福建同样在规划,可以预见,紧随其后的势必也会将这一点作为重点布局,医疗领域老大难的回款问题也终将被终结。
国家定调,
创新器械进院大放开!(附清单)
国家层面,支持创新器械也不是这一两年才开始的事,但2025年以来政策密度明显加大。

从审评审批到医保支付,支持创新的制度框架正在逐层搭建。以前支持创新是喊口号,现在是挂网给速度、定价给保护、DRG给豁免、回款给通道,各个堵点逐个拆解。
当下,虽然耗材集采拼低价卷到没利润的日子还没有完全结束,但方向显然已经足够明确。
2025年全年,国家药监局批准76个创新医疗器械上市。2026年上半年,这一数字为44个,其中耗材类产品涵盖多个前沿领域。
诸如博睿康的全球首款脑机接口系统、无忧跳动和上海锦葵的可降解心脏封堵器、启灏医疗的鼻中隔可吸收钉固定器、科凯和翰凌的经导管主动脉瓣膜系统,以及苏州无双的国产首个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
毫无疑问,在各地新政策加持下,这些耗材面临的进院通路和市场空间,正在被加速打开。
附:2026年国家药监局已批准的创新医疗器械(截至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