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 · 公众号
7月10日 17:47 · 阅读约 1 分钟
江苏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 CN精选92分
国家药监局等三部门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6年第58号)

摘要
2026年7月10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2026年第58号),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涉及相关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要求。具体调整内容需查阅公告原文,相关企业应关注目录变化,确保合规。
AI 主编 · 推荐理由推荐理由
精神药品目录调整直接影响药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策略,相关企业需立即核对产品线,评估合规风险,并调整注册和供应链安排。
五维评分
信源权威度
10
影响范围
9
合规紧急度
9
行业关注度
8
时效性
9
正文

